各學院、各科研直屬單位:
根據青島市公安局相關文件精神和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工作的要求,按照學?!鞍踩谝弧㈩A防為主”的原則,現將實驗室公安管控類危險化學品安全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內容
1. 即日起暫停購買劇毒、易制爆、易制毒三種公安管控類危險化學品,嚴禁出借、轉讓公安管控類危險化學品。
2. 如實記錄現有?;返馁徺I、存儲、使用情況,建立完善實驗室?;放_賬。
3. 各單位按照“關于做好2018年清明、五一節(jié)假期實驗室安全工作的通知”(4月4日發(fā)布)要求,完成五一節(jié)假期實驗室安全工作。
二、工作要求
各單位分管領導及實驗室主任和相關管理人員一定要高度重視,切實做好實驗室?;氛墓ぷ?。全部隱患必須在5月10日前整改完成。
實驗室管理科電話:85954727/85959991
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