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9年暑期實驗室
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部)、直屬科研單位、國家重點實驗室:
為加強2019年暑期實驗室安全工作,確保實驗室安全有序運行,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和“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根據學校安全工作有關規(guī)定,現將做好暑期實驗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實做好實驗室安全自查整改
(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暑期實驗室安全工作,認真做好假期實驗室安全工作部署和巡查安排,暑期內定期巡查本單位教學、科研實驗室。
(二)放假前,各單位結合實際情況,對實驗室進行全面安全自查,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做好實驗室安全整改記錄。自查工作與《關于做好2019年春季學期期末實驗室安全檢查的通知》中“安全隱患自查”合并進行。
二、對暑期開展工作的實驗室及人員做好登記管理
暑期期間有科研項目的實驗室,應落實安全責任人,并向所在單位登記報備。實驗人員必須遵守實驗室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嚴格實驗操作規(guī)程,保證實驗過程不離人,嚴禁實驗室內使用違規(guī)電器及留宿。
三、加強暑期實驗室各項安全管理工作
(一)危險化學品管理。使用易燃、易爆、易制爆、易制毒等危險品的單位,嚴格按危化品管理規(guī)定存放,確保安全。暑期內,暫時不用的化學品要分類規(guī)范存放,危險化學品須用雙人雙鎖專用柜進行封存。危險廢物分類包裝,妥善保管,嚴禁隨意丟棄、傾倒。
(二)水電及消防安全管理。各單位對實驗室用水、用電情況進行全面排查,暫停工作的實驗室要切斷水、電,嚴禁擅自改裝電氣設施、私拉亂接電線,不得違章用火、用電。保證實驗室內消防器材設施配置到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備不得遮擋或挪作他用,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三)配備UPS的實驗室安全管理。加強UPS設備的專業(yè)維保,暑期期間應安排專人每天多次進行UPS檢查,并做好記錄,確保UPS安全。
(四)儀器設備管理。對實驗室內的儀器設備進行維護、保養(yǎng)及檢修,嚴格執(zhí)行儀器設備操作規(guī)程,嚴禁儀器設備超負荷運行等違規(guī)行為。
一旦發(fā)生安全事故,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啟動應急預案,防止事故擴大,減少損失,并立即上報學校。
實驗室安全必須“天天講、時時講、人人講”,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請各單位在暑期來臨之際,時刻繃緊實驗室安全這根弦。
青島大學實驗室工作委員會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