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9年秋季學期期末實驗室安全檢查
及寒假實驗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直屬科研單位、醫(yī)學部、國家重點實驗室及相關職能部門:
為確保實驗室安全有序運行,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現(xiàn)將2019年秋季學期期末實驗室安全檢查及寒假實驗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安全檢查
(一)安全隱患自查自糾
時間安排:2020年1月2日至6日
責任單位:各學院、直屬科研單位、醫(yī)學部、國家重點實驗室
1.各單位組織對職責范圍內(nèi)實驗室(含教學、科研、研究生教育等)對照《青島大學實驗室安全檢查記錄表》(附件2)進行自查,確保水、火、電、氣以及易燃、易制爆、易制毒化學品安全使用,保證?;?、危險廢物的規(guī)范存儲,實驗室危險源醒目標識,并加強防護措施;配備UPS等發(fā)熱設備的實驗室房間,務必做好降溫措施,確保安全使用,杜絕失火事故。
各實驗室按要求自查,按時填寫《實驗室安全日巡查檢查記錄本》等臺賬。
2.各單位須及時對自查問題進行整改,填寫《實驗室安全自查自糾報告》(附件3),報送實驗室管理科。同時,將自查自糾報告、安全教育培訓、實驗室應急預案、應急演練記錄及其他實驗室安全相關材料建立檔案保存?zhèn)洳椤?/span>
(二)校級檢查組安全檢查
時間安排: 2020年1月7日至8日
根據(jù)《關于進一步明確實驗室安全管理責任體系的通知》文件要求,相關職能部門成立檢查組,進行全校實驗室安全檢查(檢查組分組情況見附件1),并現(xiàn)場填寫《青島大學實驗室安全檢查記錄表》(附件2)。
二、寒假實驗室安全
(一)切實做好實驗室安全自查整改
1.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實驗室安全工作,認真做好假期實驗室安全工作部署和巡查安排,定期巡查本單位教學、科研實驗室。
2.放假前,各單位結合實際情況,對實驗室進行全面安全自查,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整改,做好實驗室安全整改記錄。自查工作與本通知中“安全隱患自查自糾”合并進行。
(二)對假期內(nèi)開展工作的實驗室及人員做好登記管理
寒假期內(nèi)有科研項目的實驗室,應落實安全責任人,并向所在單位登記報備。實驗人員必須遵守實驗室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嚴格實驗操作規(guī)程,保證實驗過程不離人,嚴禁實驗室內(nèi)使用違規(guī)電器及留宿。
(三)加強假期實驗室各項安全管理工作
1.危險化學品管理。使用易燃、易爆、易制爆、易制毒等危險品的單位,嚴格按?;饭芾硪?guī)定存放,確保安全。假期內(nèi)暫時不用的化學品要分類規(guī)范存放,危險化學品須用雙人雙鎖專用柜進行封存。危險廢物分類包裝,妥善保管,嚴禁隨意丟棄、傾倒。
2.水電及消防安全管理。各單位對實驗室用水、用電情況進行全面排查,暫停工作的實驗室要切斷水、電,嚴禁擅自改裝電氣設施、私拉亂接電線,不得違章用火、用電。保證實驗室內(nèi)消防器材設施配置到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備不得遮擋或挪作他用,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3.配備UPS的實驗室安全管理。加強UPS設備的專業(yè)維保,假期內(nèi)安排專人多次進行UPS檢查,并做好記錄,確保UPS安全。
4.儀器設備管理。對實驗室內(nèi)的儀器設備進行維護、保養(yǎng)及檢修,嚴格執(zhí)行儀器設備操作規(guī)程,嚴禁儀器設備超負荷運行等違規(guī)行為。
一旦發(fā)生安全事故,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啟動應急預案,防止事故擴大,減少損失,并立即上報學校。
聯(lián)系方式: 實驗室管理科:行政樓422/424
電話:85954727、85959991
附件:1.青島大學實驗室安全檢查分組表
2.青島大學實驗室安全檢查記錄表
3.實驗室安全自查自糾報告
資產(chǎn)與實驗室管理處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