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青島大學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辦法》(青大黨辦字〔2011〕21號)等有關規(guī)定,受校黨委組織部委托,我處決定自2016年11月上旬起,對教務處處長姜振家等8名領導干部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有關信息如下:
被審計人員 |
被審計的任職職務 |
重點審計的任職期限 |
審計人員(聯(lián)系電話) |
姜振家 |
教務處處長 |
2014.01-2016.03 |
譚麗雯(85953991) |
張守珩 |
團委書記 |
李秀清 |
公共外語教學部主任 |
陳麗萍(85955860) |
馬波 |
旅游學院院長 |
房運琦 |
圖書館常務副館長 |
張云(85955860) |
葛兆富 |
綜合檔案館館長 |
張繼順 |
離退休工作處處長(離退休黨委書記) |
張 艷(85953195) |
高紅偉 |
數(shù)學科學學院院長 |
請有關單位(部門)、有關人員積極配合審計工作。
審計處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