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青島大學科研業(yè)績獎勵暫行辦法》(青大科字[2012]6號)的規(guī)定,擬對我校師生在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的科研業(yè)績進行獎勵?,F(xiàn)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1.論文:A類、B類和C類學術論文或績點超過2000點的其它學術論文。
2.著作:績點超過2000點的著作。
3.專利:績點超過2000點的專利。
4.轉化:績點超過2000點的成果轉化項目。
5.獎勵:績點超過2000點的獲獎成果。
6.項目: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期間按計劃完成、績點超過2000點的科研項目,另外我校省協(xié)同創(chuàng)新中心所屬人員還包括2015年度新立項的績點超過2000點科研項目。
二、績點核算
根據(jù)《青島大學人文社會科學科研業(yè)績考核指標體系(2014年1月修訂)》(青大科字[2014]1號)和《青島大學自然科學科研業(yè)績考核指標體系(2014年1月修訂)》(青大科字[2014]1號)核算績點;自然科學論文按照CSCD2014年、SCI2014年影響因子計算;人文社科論文按照2014-2015年CSSCI影響因子計算。
三、申報要求
1.提交申報材料的同時必須同時進行“科研管理信息系統(tǒng)”的錄入,錄入不完整或提交附件材料不全者不予審核,其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請申報者所在單位對申報材料及錄入科研管理系統(tǒng)信息的真實性進行審核。
2.學術論文原則上由第一作者申報。第一作者如為在校學生,由學生本人申報;第一作者在與通訊作者簽署授權委托書后,也可由通訊作者申報;若第一作者原為我校學生,現(xiàn)已畢業(yè)離校,則由通訊作者申報辦理,不必簽署授權委托書,但須提供師生證明。
3.截止2016年3月10日我校在職在崗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可以申報。在校外其它單位受聘有工作時限、取得相對固定報酬的學術類職務或行政職務(如:各省市學者、研究所所長、實驗室主任、學院院長、系主任等)的人員不能申報。
4.請以學院、教學部或部門為單位,于2016年3月21日將青島大學自然科學科研業(yè)績獎勵申報匯總表、青島大學人文社科科研業(yè)績獎勵申報匯總表、青島大學自然科學科研獎勵申報表、青島大學人文社會科學科研獎勵申報表各1份(含電子版)、有關證明材料(結項或鑒定證書、論著或收錄證明、授權委托書、師生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1套(論文復印雜志封面、目錄頁和論文內(nèi)容;著作可只復印封面、扉頁和目錄等能夠證明發(fā)表日期和字數(shù)以及知識產(chǎn)權歸屬的主要信息頁),統(tǒng)一交到學校辦公樓科研處科研成果管理科(自然科學)130室,社會科學辦公室(人文社會科學)405室,材料原件審核完后統(tǒng)一返還。
5.根據(jù)《青島大學省級協(xié)同創(chuàng)新中心省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青大校字〔2015〕7號)的規(guī)定,我校省協(xié)同創(chuàng)新中心所屬人員2015年取得的科研業(yè)績須由中心主任確定是否與中心研究任務密切相關,中心主任確定后交科研處相關科室進行統(tǒng)一審核。
6.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郵箱
科研成果管理科:華登峰 85953357 qdkycgk@126.com
社科辦:丁志高 85953575 qdkycsk@163.com
科研處
2016年3月10日
附件:
1、關于申報2015年科研業(yè)績獎勵人員提交材料及“科研管理信息系統(tǒng)”錄入的具體要求
2、青島大學2015年科研業(yè)績獎勵申報匯總表(自然科學)
3、青島大學2015年科研業(yè)績獎勵申報匯總表(人文社會科學)
4、青島大學2015年科研業(yè)績獎勵申報表(自然科學)
5、青島大學2015年科研業(yè)績獎勵申報表 (人文社會科學)
6、2014年SCI影響因子
7、2014年CSCD影響因子
8、2014-2015年CSSCI來源刊物
9、授權委托書
通知及附件1-9.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