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課題負責人:
根據《關于申報2015年度山東省人文社會科學課題的通知》(魯社科聯(lián)字﹝2015﹞27號),省社科聯(lián)將組織開展2015年度山東省人文社會科學課題結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結項資格
課題要有完整的研究成果(研究報告、專著等),此外還應具備以下資格:
山東經濟社會發(fā)展課題課題研究成果須具備以下2個條件之一,方可申請結項:(1)被省級以上領導批示肯定并采納;(2)在中文核心期刊發(fā)表1篇或在省級以上期刊發(fā)表2篇文章。
年度課題和專項課題結項須具備以下條件:提交正規(guī)查新機構的查重報告,報告或著作重復率不得超過20%,文章重復率不得超過10%。
二、需提交材料
(一)山東經濟社會發(fā)展課題
1.經申報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審查合格并蓋章的《課題結項鑒定書》(見附件1,正反面打印,一式4份);
2.課題研究最終成果(一式4份);
3.8000字以內的課題成果內容簡要(一式4份);
4.結項資格要求的佐證材料(已發(fā)表文章、領導批示等),原件審閱后退回,復印件一式4份。
(二)年度課題和專項課題
1.《課題結項鑒定書》(見附件1,正反面打印,一式4份);
2.課題研究最終成果(一式7份);
3.8000字以內的課題成果內容簡要(一式4份);
4.課題查重報告(一式3份);
5.如有相關佐證材料(已發(fā)表文章、領導批示等),提供復印件(一式7份)。
以上材料需附電子版。所有材料存裝于同一個檔案袋,檔案袋外面注明課題名稱、課題編號(寫在課題名稱后面)、課題負責人姓名、推薦單位、工作單位,請于2016年11月14日前以學院為單位統(tǒng)一報送到人文社科處,逾期不再受理。
三、結項評審
11月底,省社科聯(lián)組織學科評審專家組對課題研究成果統(tǒng)一進行結項評審。如結項評審被確定為不合格或經省社科聯(lián)批準延期結項仍未完成的,將予以撤項處理并追回資助經費。
在開展2015年度山東省人文社會科學課題結項評審工作同時,對申請延期結項的2014年度課題(未申請延期結項的做撤項處理)也同時進行結項。請各有關單位按照課題結項具體要求進行匯總,嚴格把關,按時提交結項相關材料,認真做好課題結項工作。
四、其他事項
1.課題研究原則上不允許延期結項,如有特殊原因確需延期的,需填寫《山東省人文社會科學課題延期結項申請表》(見附件3)。所有課題只能延期一次,延期不能超過半年。延期半年仍不能完成的課題,將予以撤項處理并追回資助經費。
2.課題立項后,一般不允許變更負責人,如因特殊情況確需變更負責人,需填寫《山東省人文社會科學課題負責人變更申請表》(見附件4)。
3.課題立項后,一般不允許變更課題組成員,如因特殊情況確需變更課題組成員,需填寫《山東省人文社會科學課題課題組成員變更申請表》(見附件5)。
4.不按期結項的課題不能參加省社科聯(lián)課題評優(yōu)工作,不能申報山東省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獎。
5.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劉玉魏
聯(lián)系電話:85953575
電子郵箱:qdrwskc@163.com
附件:1.課題結項鑒定書
2.山東省人文社會科學課題最終研究成果排版打印格式
3.山東省人文社會科學課題延期結項申請表
4.山東省人文社會科學課題負責人變更申請表
5.山東省人文社會科學課題課題組成員變更申請表
人文社科處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