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領導小組批準,現將2019年國家社科基金冷門“絕學”和國別史等研究專項申報工作的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哲學社會科學工作的重要論述為指導,緊緊圍繞加快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始終遵循立足中國、借鑒國外,挖掘歷史、把握當代,關懷人類、面向未來的思路,切實加強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建設,重視發(fā)展具有重要文化價值和傳承意義的“絕學”、冷門學科,確保有人做、有傳承。
二、資助領域
本研究專項重點支持對國家戰(zhàn)略發(fā)展具有重要意義而研究投入不足的基礎學科,對文化傳承具有重要價值而亟需搶救的瀕危學科,對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構建具有重要作用而有待加強的特色學科等。其中,冷門“絕學”主要是指哲學社會科學領域一些文化特色鮮明、學術價值獨特、研究難度較大、研究群體很小甚至面臨失傳危險的傳統(tǒng)學科或研究方向。
本研究專項涵蓋冷門“絕學”、國別史、邊疆史、邊海防史等相關領域。涉及一級學科主要有哲學、中國歷史、世界歷史、考古學、中國文學、外國文學、語言學、宗教學、民族學、國際問題研究、社會學、圖書館·情報與文獻學、藝術學等,包括但不限于敦煌學、藏學、西夏學、蒙古學、少數民族史、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研究、特色地域文化研究、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歷史地理學、邊疆史、邊海防史、周邊外交及中外交往史、中小國家國別史、簡牘學、音韻學、考據學、古文字學、古天文學、古籍及特色文獻整理與研究、外語小語種等研究方向。具體題目自擬,應科學、準確、簡明、規(guī)范,一般不加副標題,鼓勵根據學術興趣和學術積累進行跨學科、跨領域研究。
三、資助強度
資助強度根據研究的實際需要確定,參照國家社科基金年度重點項目的標準,一般為每項30-40萬元。申請人應按照《國家社會科學基金管理辦法》和《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詳見我辦網站)的要求,根據實際需要編制科學合理的經費預算。
四、申報條件
1.申請人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價值取向和研究導向,遵守國家社科基金有關管理規(guī)定;能夠獨立開展研究工作,學風優(yōu)良;具有副高級以上(含)專業(yè)技術職稱(職務),或者具有博士學位。申請人一次只能申報一個課題,且每個課題負責人只能為一人。
2.申請人所在單位應設有科研管理部門,能夠提供開展研究的必要條件并承諾信譽保證。以兼職人員身份從所兼職單位申報本研究專項的,兼職單位須審核兼職人員正式聘用關系的真實性,承擔項目管理職責并承諾信譽保證。
3.凡以博士學位論文或博士后出站報告為基礎申報本次研究專項,須在《申請書》中注明所申請項目與學位論文(出站報告)的聯系和區(qū)別,申請鑒定結項時須提交學位論文(出站報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內容相同或相近的研究成果申請本研究專項。
4.凡主持在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項目、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重大課題攻關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及其他國家級科研項目等學者,不能作為課題負責人申請本研究專項。
五、工作安排
1.要精心選擇政治素質高、前期積累扎實、學術信譽良好、潛心治學“甘坐冷板凳”的學者擔任課題負責人,鼓勵青年學者申報相關課題。
2.各責任單位要結合本單位科研優(yōu)勢特色,精心組織科研人員申報,并嚴格審核申報資格、申報質量、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實性、申請人及課題組的研究實力和必備條件。
3.申請人也可登錄網站(www.npopss-cn.gov.cn)下載《國家社會科學基金研究專項申請書》?!渡暾垥芬宦捎糜嬎銠C填寫、A3紙雙面印制中縫裝訂。
4.申報時間為2019年7月17日。各單位將《申請書》(原件1份)的電子文本(WORD文件格式)和申請材料匯總清單電子表格(EXCEL文件格式)發(fā)送至rwskc@163.com,并確保電子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和一致性;同時將審查合格的紙質《申請書》報送我處,逾期不予受理。
5.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公室將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政治和學術把關,擇優(yōu)立項。立項課題研究周期一般為3-5年。個別研究難度大的項目可申請適當延期或滾動資助。
六、其他事項
1.申請人可根據研究實際需要自主確定科研團隊,申請時可以不列出參與者。
2.申報人須按照《申請書》和申報公告要求,如實填寫材料,保證沒有知識產權爭議,不得有違背科研誠信要求的行為。凡存在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行為的,一經發(fā)現查實,取消五年申報資格,如獲立項即予撤項并通報批評,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記錄。
3.項目負責人在項目執(zhí)行期間要遵守相關承諾,履行約定義務,按期完成研究任務,結項成果形式原則上須與預期成果一致;獲準立項的《申請書》視為具有約束力的資助合同文本。最終成果實行匿名通訊鑒定,鑒定等級予以公布。除特殊情況外,最終研究成果須先鑒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視為自行終止資助協議。如計劃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撰寫成果,請在《申請書》論證中予以說明。
附件:
1.國家社會科學基金研究專項申請書
2.國家社會科學基金研究專項申報材料匯總表
人文社科處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