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7年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有關單位:
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7年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魯教師字〔2017〕8號)、《山東省高等學校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魯教師字〔2009〕1號)的有關規(guī)定,現就做好我校2017年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
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范圍為我校正式在職受聘教師崗位且尚未取得過高校教師資格證書的教師。
二、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中華人民共
和國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高等學校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并經所在單位思想品德鑒定合格。
(二)具備中國公民身份,在職在崗現任或擬聘為高等學校
教師的人員。
(三)具有研究生或者大學本科畢業(yè)學歷。
(四)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1.在校學習期間系統(tǒng)地學習過高等教育學、高等教育心理學
等課程且考試成績合格,或參加省教育廳統(tǒng)一組織的山東省高等
學校教師崗前培訓并取得《山東省高等學校教師崗前培訓考試暨
教師資格筆試合格證》;
2.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考試面試辦法及標準(試
行)》由受委托高校或省統(tǒng)一面試合格;
3.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
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
4.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
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
級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
副教授以上教師職務或具有博士學位者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只需具備上述條件中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和第(四)款第1、2、4 項中規(guī)定的條件。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生所申請任教學科與所學專業(yè)一致的,申請認定高校教師資格只需具備上述條件中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和第(四)款第 3、4 項中規(guī)定的條件。
三、工作安排
流程 |
日期 |
事項 |
備注 |
一 |
5月22日-6月1日17:00 |
申請人員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進行網上申報,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
1.網報系統(tǒng)過期關閉,請務必盡快申報; 2.教師資格申請表必須打印A3版本。 |
6月7日-6月11日 |
學校對申請人員網上信息進行審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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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6月12日-15日 |
通過學校審核的申報人員報送申請材料至所在學院。 |
材料包括: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見附件)一式2份(A3紙雙面打印,不可復印); 2.身份證復印件;3.學歷學位證復印件;4.普通話等級證復印件;5.崗前培訓合格證復印件(2017年4月考試合格人員不需提供);6.辦證用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張(背面用圓珠筆寫明學院、姓名、身份證號)。 |
6月13日-6月19日 |
學院制訂《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工作方案》(格式見附件)并報送人力資源處。 |
同時報送《高校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員名單》(見附件). 請將《測試工作方案》和《申請人員名單》電子版發(fā)送至qdgspx@163.com |
6月20日 |
人力資源處按省教育廳通知將測試工作方案匯總后報省教育廳審核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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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6月23日之前 |
學院完成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工作,并將各項申報材料報送人力資源處審核。 |
材料包括: 1.每名通過測試的申請人員的《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表》1份和《教師資格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1份(見附件); 2.每名通過測試的申請人員已提交至學院的《申請表》、復印件、照片等各項材料。 3.補(換)發(fā)教師資格證書人員有關表格和材料 |
四 |
6月底 |
通過學校審核的申請人員進行體檢 |
1. 學校職工醫(yī)院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2. 屆時由個人自行打印并攜帶《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前往體檢。 |
四、注意事項
(一)流程一
請申請高校教師資格認定的教師務必按時進行網上申報。
(二)流程二
1.各學院、有關單位成立相應的專業(yè)評議組。評議組一般由3至5名教授、副教授組成,由院長擔任組長。具體測試方案參照附件中“測試方案格式”;
2.紙質《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方案》和《高校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員名單》均須蓋學院公章后報人力資源處。
(三)流程三
1.各專業(yè)評議組根據制定的測試方案對本單位需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的相關人員進行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測評完成后將測評結果記入申請人《山東省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表》中,并在《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封底相應欄填寫測試分數并由組長簽字。
2.各學院黨委或黨總支對教師資格申請人員思想品德進行鑒定,將鑒定意見填入申請人《教師資格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中并蓋黨委或黨總支章,同時在《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封底相應欄填寫結論并蓋黨委或黨總支章。
3.《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封底“專家評議委員會意見”學院不需填寫,由學校統(tǒng)一填寫。
(五)流程四
學校職工醫(yī)院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五、補(換)發(fā)教師資格證書
教師資格證書如有遺失、內容打印有誤等情況,按以下方式辦理:
證書丟失者,申請補發(fā)證書須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張,填寫《山東省教師資格證書補(換)發(fā)申請表》,連同報紙一起交所在學院,由學院隨2017年申請人員材料一并報人力資源處。
材料報送部門:人力資源處師資科(辦公樓235)
聯(lián)系人:韓建剛 陳璐
聯(lián)系電話:85953180
E-mail: qdgspx@163.com
人力資源處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