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貨物類采購項目論證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醫(yī)學部,各部門,各單位:
為提高采購效率和質量,減少重復購置,提高采購項目的利用率和使用效率,現就加強貨物類采購項目論證工作通知如下:
一、貨物類采購項目論證是政府采購活動實施前,為實現采購目標,對采購項目的技術需求和必要性、可行性等進行論證的行為。使用學校資金且預算金額在招標額度以上的貨物類采購項目均需進行項目論證,未通過論證的采購項目不得實施采購。
二、論證工作遵循立足需求、關注使用效益、避免重復的原則。論證工作要尊重采購人科學合理的需求,注重采購項目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從源頭上減少浪費,節(jié)約資源。
三、按照“責權對等、依權負責”,實行“論證審核制”,項目采購技術需求由項目負責人負責,論證組織由項目所在單位負責,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負責對項目的必要性、可行性進行審核。
四、論證工作分工
(一)項目負責人應在充分市場調研的基礎上提出采購技術需求,即采購項目的采購數量、預算金額、采購標的功能標準、性能標準、材質標準、安全標準、服務標準、交付時間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強制性標準等。項目負責人還需評估采購項目的使用范圍、利用率、使用條件、環(huán)保要求、重復購置情況、經費落實情況、使用效益預測等情況進行項目必要性、可行性自評。
(二)項目所在單位負責本單位論證項目的初審和項目論證會的組織。項目所在單位負責確定專家組, 論證專家應具有中、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或者同等專業(yè)水平,從事本專業(yè)或相關專業(yè),沒有不良記錄。參加論證會的專家應為3人以上單數。
五、論證程序
(一)項目負責人在進行市場調研和必要性、可行性自評的基礎上,填寫《青島大學貨物類采購項目論證報告》等論證必備材料,并提交項目所在單位審核。
(二)項目所在單位對本單位論證項目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后將相關論證材料報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審核,審核通過后方可舉行論證會。
(三)項目所在單位組織項目論證會。項目負責人按照論證要求進行情況介紹及內容闡述。論證專家組根據項目單位的情況介紹,在充分醞釀討論的基礎上,形成論證意見。論證意見應明確項目的采購需求合理性意見,項目必要性、可行性意見,是否同意實施采購。采購論證專家應在論證結論上簽字確認并對自己的評審意見承擔法律責任。
六、論證主要內容
(一)項目用途、所要達到的目標、采購要實現的功能等基本情況,根據學科建設、教學、科研、管理需求,闡明項目對學科建設、教學、科研、管理的促進作用。
(二)利用率預測。分析項目服務于科研、教學、管理等的使用范圍、服務人數、學科、專業(yè)、團隊、科研項目數量等,預測項目用于學科建設、教學、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工作量及使用率。
(三)使用效益預測及效益分析。從提升學科建設、教學、科研、管理水平等方面,定性定量評估預測項目帶來的科研產出、科研項目申請、科研獲獎、學生培養(yǎng)、管理效率等方面的效果。
(四)項目的先進性、性能價格比分析(含市場調研情況)。認真分析項目的參考品牌、檔次、規(guī)格、性能、價格、技術指標及節(jié)能指標的合理性。
(五)防止重復購置,實行資源共享。分析學校同類資源的現有狀況、利用率及本項目的必要性,可共享使用的學科、專業(yè)、團隊。
(六)使用條件。是否具備使用條件,包括技術力量的配備、安裝場地、使用環(huán)境及各項輔助設施的落實情況等。
(七)環(huán)保要求。是否符合環(huán)保要求,包括用電、上下水、通風及污水排放等。
(八)項目附件、零配件及購置后每年所需運行維修費的落實情況。
七、論證審核
采購主管理部門根據采購所在單位上報的項目論證材料進行必要性、可行性審核及會簽,主要對采購項目的經費落實情況、使用條件、環(huán)保要求、重復購置情況、使用效益等審核。必要時應組織項目單位、相關職能部門、校內外專家再次進行必要性、可行性論證。
八、工作要求
(一)論證材料是后續(xù)采購、審計、驗收等工作的重要依據,填寫要規(guī)范、完整,項目所在單位要做好歸檔。
(二)各單位應確定一名分管采購工作的領導,負責組織和協調本單位的論證采購工作。
(三)采購主管部門應加強政府采購方面的宣傳和服務,研究政策、優(yōu)化流程,進一步提高采購效率和質量。
(四)項目負責人、項目所在單位、采購管理部門要密切配合、各負其責。
青島大學采購與招標工作小組辦公室
2019年3月11日